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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5-04-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广发证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合同、原始凭证,现场观察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询问公司相关人
员等方式,对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二、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
28日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575,126.00股,募集资金总
额3,154,190,655.2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
费用39,390,657.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14,799,997.6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46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地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募集资金运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
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
    公司已与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
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
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于2012年9月分别签署了《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专户银
行开设了6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存放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17-030101040010738     46,139,241.58
营业室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38400188000024595     139,389,714.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北支行         575560302738        7,407,417.2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岳家嘴支   320211362910000359
                                                               3,217,760.25
行                                              1
                                       42186429801801003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亭支行                              47,038,876.70
                                               049
                                       42001865757053003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梨园支行                           1,601,808.60
                                               56
               合   计                                       244,794,819.13

    (二)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合计289,754.10万元。截
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479.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存款利息累计收入2,753.58万元。

    四、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6,618.78万元。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2]第2-0342号鉴证报
告。

       五、201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投资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01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201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
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4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3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9,754.10(其中利息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0.12 万元)
                     是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投入进度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                                        生重大变
                                                              (1)                           金额(2)      差额(3)=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部分                                                                                               (4)=(2)/(1)                                       化
                                                                                                           (2)-(1)                       期
                     变更)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
                         否      31,622.00     不适用        31,622.00         146.79       8,574.41       -23,047.59      27.12       2012 年   1,154.60     注1          否
场一期工程项目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
                         否      42,312.00     不适用        42,312.00       9,203.00      28,794.74       -13,517.26      68.05       2014 年   2,465.36      是          否
场二期工程项目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
                         否      57,067.00     不适用        57,067.00       4,474.43      30,800.19       -26,266.81      53.97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管道工程项目
荆州-公安-石首输气
                         否      48,965.00     不适用        48,965.00      13,035.44      23,252.06       -25,712.94      47.49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管道工程项目
武汉-赤壁天然气输
                         否      19,231.00     不适用        19,231.00       1,841.83      10,433.67        -8,797.33      54.25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管道工程项目
黄陂-麻城天然气输
                         否      19,393.00     不适用        19,393.00       3,431.04      14,798.91        -4,594.09      76.31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管道工程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否      92,890.00     不适用        92,890.00                     93,100.12          210.12      100.23                 不适用       注2          否
临时补充营运资金                                                             2,600.00      80,000.00       8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11,480.00                  311,480.00      34,732.53     289,754.10       -21,725.90                            3,619.96


                                                                                      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36,618.78 万
                                                              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2]第 2-0342 号鉴证报告。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该议案已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 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继续
                                                              将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期计算。该议案已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4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
                                                              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 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择
                                                              机继续将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
                                                              使用日期计算。该议案已于 2014 年 1 月 9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1 月 9 日,
                                                              公司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 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中标电价 0.87 元/kwh(含税),但目前公司实际执行的是物价局暂定的四类风场标杆电价,低于上述中标电价。

   注 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 100%的原因为动用补充营运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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