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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04-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予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496 号)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575,12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0 元。截止

2012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575,126 股,募集资

金总额 3,154,190,655.2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39,390,657.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4,799,997.6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 2-0046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合计 289,754.1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479.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累计

收入 2,753.5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修订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北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于 2012 年 9 月共同签署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 1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专户银行开设了 6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存放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营业室      17-030101040010738         46,139,241.58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38400188000024595        139,389,714.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中北支行                   575560302738           7,407,417.2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岳家嘴支行          3202113629100003591         3,217,760.2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亭支行               421864298018010037049       47,038,876.7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梨园支行           42001865757053003156         1,601,808.60
                  合       计                                             244,794,819.1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36,618.78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

出具大信专审字[2012]第 2-0342 号鉴证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投资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2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 3 -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4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3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9,754.10(其中利息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0.12 万元)
                     是否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投入进度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4)=(2)/(1)
                                                                                                    (3)=(2)-(1)                     期                               化
                     变更)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
                      否       31,622.00     不适用       31,622.00          146.79      8,574.41      -23,047.59      27.12       2012 年   1,154.60     注1         否
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
                      否       42,312.00     不适用       42,312.00        9,203.00     28,794.74      -13,517.26      68.05       2014 年   2,465.36     是          否
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孝昌-潜江天然气输
                      否       57,067.00     不适用       57,067.00        4,474.43     30,800.19      -26,266.81      53.97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管道工程项目
荆州-公安-石首输气
                      否       48,965.00     不适用       48,965.00       13,035.44     23,252.06      -25,712.94      47.49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管道工程项目
武汉-赤壁天然气输
                      否       19,231.00     不适用       19,231.00        1,841.83     10,433.67       -8,797.33      54.25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管道工程项目
黄陂-麻城天然气输
                      否       19,393.00     不适用       19,393.00        3,431.04     14,798.91       -4,594.09      76.31       201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管道工程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否       92,890.00     不适用       92,890.00                     93,100.12          210.12     100.23                 不适用       注2         否
临时补充营运资金                                                           2,600.00     80,000.00       8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11,480.00                  311,480.00      34,732.53   289,754.10       -21,725.90                            3,619.9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 4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36,618.78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2]第 2-0342 号鉴证报告。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该议案已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截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 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13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继续将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
                                                           体使用日期计算。该议案已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4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 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后,择机继续将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该议案已于 2014 年 1 月 9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共计 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中标电价 0.87 元/kwh(含税),但目前公司实际执行的是物价局暂定的四类风场标杆电价,低于上述中标电价。

   注 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 100%的原因为动用补充营运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