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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04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5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

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 年 6 月 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3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3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02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18 人,代表股份

3,534,901,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9%。其中中小

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238,087,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 人,代表股份

3,362,348,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172,553,30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8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76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21%。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4,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76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1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2%。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4,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2%。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4,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2%。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8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2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4,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新增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8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2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1,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坪河及淋溪河水电站项目的

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1,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葛店发电公

司暨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1,3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25,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8%;反对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1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8,010,8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201%;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2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财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534,802,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99.9972%;反对9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027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988,51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9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137%;弃权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鲁黎 杨文业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

司《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