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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2015-08-25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或“公司”)于2015
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8月24日,公司收到《省国资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非公开方式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5]15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 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
的对象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团”),发行额度不超过1,154,285,714股,
发行价格5.2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6,000万元,三峡集团以现金及其所持
三峡新能源利川风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通城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陕
煤化集团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新建湖北黄石筠山风电场工程等项目和偿还
三峡财务公司贷款。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湖北能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三峡集团。
    三、本批复仅对湖北能源本次增发方案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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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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