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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8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502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

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

会议监事4人,监事楼坚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代为表决,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 5 票,其中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半年度(以
下简称“本期”)实现净利润 1,147,778,840.96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 按 本 期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14,777,884.10 元,本期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 司 本 期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047,563,065.73 元 , 本 期 净 利 润 为
1,147,778,840.96 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4,777,884.10 元,本期已分
配利润 288,832,482.61 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791,731,539.98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同时考虑到公司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及可持续发展,会
议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5,348,749,678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253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35,323,366.85 元,剩余 1,656,408,173.13 元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 5 票,其中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天然气业务板块发展,巩固和提高在湖北区域天然气市场的竞争
能力,会议同意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天然气公司”)
以现金方式出资 50,571.30 万元,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
限公司”)以省天然公司资产评估值 51,635.43 万元及新增出资 1000 万元为对
价共同对省天然气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省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能源有限公司与中石化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为 51%:49%。
   同时,会议认为本次变更仅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因增资扩股而引起
的公司股权结构变更,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产品
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更。本次项目拟合作方拥有资源优势,并在天然销售等方
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及雄厚的资金实力,省天然气公司增资后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运营管理,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其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