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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5-10-23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8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
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
见通知书》(1526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30
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反馈意
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补充了相关资料,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
解释。
    为落实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方出具了以下承诺及同意函文件:
    1、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015年10月22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和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
公司自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
准日(2015年5月9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减持湖北能
源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湖北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不减持湖北能源股票,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提前还款的同意函
    2015年10月22日,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提前还款的函》:“同意你公司根据资金
需求情况,自行决定提前偿还我公司的任一借款,提前偿还金额不超
过5亿元人民币。为便于办理,具体还款金额及明细应提前10个工作
日书面通知我公司”。
    3、关于提供委托贷款的承诺函
    2015年10月22日,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
“本公司承诺按照持股比例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北能
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关于确保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承诺
    2015年10月22日,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实施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1)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公司
将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偿还范围和原则履行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进行,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不会用于
其它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2)本次募集资金将不得用于公司其它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公司将严格按照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用
途运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不被变相用于公司其它重大投资或资
产购买。”
    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
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