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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6-04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8、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1、关于调整董事会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
    12、关于调整监事会及提名监事候选人(张堂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已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及 2016 年 6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议案 1、2、4、5、6、7、
8、9、11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16-012);议案 3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
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
号:2016-013);议案 11 还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告详见 2016 年 6 月 4 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6-022);议案 12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告详见 2016 年 6 月 4 日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编号:2016-02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
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
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
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
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3 日 17: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zq@hbny.com.cn
    联 系 人:蔡忞
邮政编码:4300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1.00
                 摘要
      议案 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    2.00
                 作报告
      议案 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    3.00
                 作报告
      议案 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    4.00
                 报告
      议案 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5.00
                 预案
      议案 6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0.00
      议案 11    关于调整董事会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 11 中      选举董事谢峰                            11.01
    子议案①
      议案 11 中      选举董事瞿定远                          11.02
    子议案②
      议案 11 中      选举董事黄忠初                          11.03
    子议案③
      议案 12    关于调整监事会及提名监事候选人(张堂容)     12.00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
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表决。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序号                                         (附注 1)   (附注 1)   (附注 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1
        度报告及摘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2
        董事会工作报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3
        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4
        财务决算报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5
        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8
        案
  9     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11
      议案
11.01     选举董事谢峰

11.02       选举董事瞿定远

11.03       选举董事黄忠初
        关于调整监事会及提名监事候选人(张
 12
        堂容)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 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 4)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
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
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
“√”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 0 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
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
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
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