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 4,609,861,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398%。其中中小 股东代表共 17 人,代表股份 209,770,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2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9 人,代表股份 数 4,403,662,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7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06,198,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二)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87,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2%;反对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596,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 17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三)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87,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5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596,3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5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85%。 (四)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五)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六)审议了《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七)审议了《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八)审议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九)审议了《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所 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和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 2,623,456,641 股,不计入参加该议案表决 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86,109,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51%;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24%;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475,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93%;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77%;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698,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5%;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607,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26%;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44%; 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0%。 (十一)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 事。 1. 选举谢峰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03,924,3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5.5327%。 表决结果:谢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833,35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274%。 2. 选举瞿定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03,717,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5.5282%。 表决结果:瞿定远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6,45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7288%。 3. 选举黄忠初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403,727,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95.5284%。 表决结果:黄忠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636,45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7335%。 (十二)审议了《关于调整监事会及提名监事候选人(张堂容)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09,591,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2%;反对 1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6%;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9,500,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716%;反对 1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77%; 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7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银科、李姗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 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