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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变更“10清江债”担保主体所需履行程序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16-09-1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9



               关于变更“10 清江债”担保主体
             所需履行程序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14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10 清江债”
担保主体的议案》。为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能源有限”)注销工作,妥善解决能源有限下属全资子公
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债券(以下简称“10 清江
债”)担保主体变更事宜,会议同意由公司承接“10 清江债”担保责任,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上述担保所必须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主体变更尚需履行以下程序:
    (1)由新担保人出具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2)债券发行人将该事项及时通知债券评级机构,由评级机构
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3)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经债券持有人法定多数同意;
    (4)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报告;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担保主体变更具体事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