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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11-11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28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
示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4 日-2016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11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体的议案;
    4.关于选举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
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
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
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
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7: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zq@hbny.com.cn
    联 系 人:蔡忞
    邮政编码:4300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议案 1                                                 1.00
                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体
      议案 3                                                 3.00
                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选举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4.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序号                                              (附注 1)   (附注 1)   (附注 1)

       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的议案


  2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关于变更九宫山风电公司欧元借款反担保主
  3
       体的议案


  4    关于选举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 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 4)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
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
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
“√”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
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
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
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