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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0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在仔
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湖北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合并暨增资的议案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表决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
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备相
关业务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选聘程序合规。以评估值为基
础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关
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16 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6 年 09 月 30 日,公司担保余额为 141,856.38 万元,占
公司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5.8%。
    截止 2016 年 09 月 30 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未对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
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
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方国建 夏成才 刘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