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5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调整监事会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提名李绍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6.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
主席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
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全部三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两次董
事会现场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
    (三)报告期内监督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正确领导和科学
决策下,克服了经营环境复杂、安全形势严峻、发展任务艰巨、管
理任务繁重等诸多困难,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逆势而
上,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成绩,顺利实现了“十三五”开门红。
    (四)报告期内监督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管理层勤勉尽责,严格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面对
经济持续下行、电量电价双降的严峻挑战,面对实现经营目标、兑
现发展承诺的艰巨任务,公司管理层按照“立足湖北,融入三峡,
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提升经济效益,
公司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两个平台”定位日益
巩固。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 204.72 亿千瓦时,历史性突破 200 亿千
瓦时,同比增长 29.84%;销售天然气 13.18 亿方,同比增长 86.69%;
实现营业收入 93.7 亿元,同比增长 32.25%;利润总额 23.95 亿元,
同比增长 18.23%,连续四年创新高。截至 2016 年底,公司资产总
额 417.62 亿元,负债总额 153.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36.66%。已投
产可控装机容量为 678.97 万千瓦,建成天然气管网 743 公里、热力
管网 86 公里。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经营管
理规范有序。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
及财务资料,重点关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
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算合理,未发现重大错误、漏报情况,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
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的意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目累计投入 298,323.1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007.31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3,850.71 万元、支付手续费 0.22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目累计投入 602,681.6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68.44 万元,
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591.06 万元,投资固定理财产
品净收益 640.59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项目累计投入 99,195.00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项目累计投入 99,155.00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做到了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使用效益良好,
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
司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
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对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与整改措施是实事求是、切
合公司实际的。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各个经营环节,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
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
未发现存在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内控制度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
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
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
求,积极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进行,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
营各项工作。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
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