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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4-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公司”)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湖北能源 2016 年主要关联
交易情况和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一、2016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占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额与预计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同类业务比例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生金额       额                    金额差异
                                                          (%)
                                                                       (%)
                    接受关联人提
           中国长                    15         100       11.88%        -85%
                    供贷款累计数
           江三峡
 金融业             支付关联人贷
           集团公                   0.37         2         7.6%        -81.5%
 务关联                款利息
           司及其
  交易              在关联人财务
           财务公                                                                2016 年 4 月 29 日
                    公司最高存款    0.16         8        0.24%         -98%
             司                                                                  2016-016 号公告
                        余额
 接受关    长江财
 联人提    产保险   接受关联人提
                                    0.06        0.15      67.77%        -60%
 供的保    股份有   供的保险服务
 险服务    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际数与预计数差异较大原因:
    1.金融服务关联交易:2016 年公司强化资金管理,有效盘活闲置资金,货
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同时抓住资金市场流动性宽裕的有利时机,先后发行各类
低息债券 50 亿元,相应公司向关联人借款需求减少,相关借款、支付利息金额


                                            1
与年初预计差异较大。
    2.保险服务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公平合理、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选择财产保
险机构,多家机构参与有利于促进其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控制保费支出,与长江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保险服务金额低于年初预计。



二、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 年实 际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类别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定价原则

                        接受关联人提供贷款
             中国长江                                            40            10         15.67
                             最高余额
  金融业务   三峡集团
                        支付关联人贷款利息       市场定价       1.4           0.22        0.37
  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最
             财务公司                                            20           0.17        0.16
                            高存款余额
   注:本表中 15.67 亿元系 2016 年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贷款最高余额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53,671.1396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经营范围: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住宿经营的管理;长江中上游水资源
开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
项规定的除外);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经营或代理公司所属企业自产产
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的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公
司及所属企业生产所需设备和材料(国家指定公司经营的 12 种进口商品除外)
的进口业务;经营或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
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底,该公司总资产 5,633.7 亿元,净资产 3,094 亿
元,2015 年度业务收入 635.2 亿元,净利润 288.2 亿元。

                                             2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峡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分析履约能力良好。


    (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
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 2016 年底,该公司总资产 476.81 亿元,净资产 69.95 亿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18.3 亿元,净利润 8.71 亿元。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子公司,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第条(二)款规
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分析履约能力良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资金结
算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不高于中


                                    3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同档基础利率。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财务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资金成本低于市场水
平。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
原则进行,能够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
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1、针对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3 名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查并一致
同意该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3、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关联股东
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公告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
行了披露。



七、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董事会会议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湖北能源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
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君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
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伟                   朱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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