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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
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增加“营业利润”金额,对利润总额、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无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对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
无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
溯调整。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