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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方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方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北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

全面了解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入股

三峡财务公司方案的议案》及其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全部内容,经

核查确认,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合并暨增资的议

案》。因银监会监管要求变化、评估报告过期等原因,湖北能源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原方案已无法继续推进。为维护公司利益,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加快推进财务公司整合,拟变更方案为:公司以

现金方式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持股比例为 10%不变;同时按监管要求

注销能源财务公司。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公开、

公正、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备相关业

务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选聘程序合规。以评估值为基础的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关联董

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方国建 夏成才 刘惠好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