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 数量为1,158,699,808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2名。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3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北能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4 号 《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于 2015 年 12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以下简称“陕煤化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58,699,80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3 元。其中,公司向三峡集团发行 956,022,944 股,向陕煤化集团发行 202,676,864 股。 2015 年 12 月 21 日,湖北能源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获得登记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5,348,749,678 股增至 6,507,449,486 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上市首日 为 2016 年 1 月 4 日,新增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 2019 年 1 月 4 日,上述股份已满 36 个月的限售期,将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相关股东三峡集团、陕煤化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创投”)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已履行完毕,截至本次解除限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保证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15 年 12 自 2016 年 1 月 4 三峡集团、陕煤化集团 售前实际未减持其本次认购股 自湖北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30 日 日起,3 年 份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三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湖北能源之间 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湖北能源将定位为三峡集团控制 的区域性综合能源公司,从事火电、热电、煤炭、油气管输业 务,是湖北省内核电、中小水电、新能源开发的唯一业务发展 平台。 3、三峡集团火电、热电、煤炭、油气管输业务以及湖北省内 2015 年 12 正在履行之中,截至目前无违 三峡集团 长期 核电、中小水电、新能源开发将以湖北能源为主体实施,三峡 月 30 日 反该承诺的情况 集团及三峡集团控制的其他主体不从事前述业务。同时,三峡 集团及三峡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湖北地区未来不再从事装 机容量在 30 万千瓦以下(含本数)的中小水电开发业务。 4、三峡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湖北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 竞争,并将促使三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 免与湖北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如三峡集团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火电、热电、煤炭、油气管输业务以及 湖北地区装机容量在 30 万千瓦以下(含本数)的中小水电、 核电、新能源开发等领域获得与湖北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三峡集团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 务机会具备转移给湖北能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湖北能源或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若湖北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获得该等业务 机会,则三峡集团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5、未来电力市场化改革后,三峡集团将按公平、合理的原则 处理三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湖北能源的各项关系,对 于在同一市场内与湖北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存在的 竞争,湖北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权选择国家法律、法规 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解决。湖北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上述承诺内容均在三峡集团控制范围内,具有充分 的可实现性。 三峡集团承诺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方将遵循或促使承诺方 湖北能源合法有 控制的企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按照公允、 效存续期间且其 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湖北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并依据 作为湖北能源实 三峡集团、长江电力、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5 年 12 正在履行之中,截至目前无违 际控制人(控股 长电创投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通 月 30 日 反该承诺的情况 股东)期间持续 过与湖北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获取得任何不 有效;中国长江 正当的利益或使湖北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 电力股份有限公 义务。 司和北京长电创 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承诺在湖北 能源合法有效存 续期间且其作为 湖北能源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 三峡集团的一致 行动人期间持续 有效 关于不存在减持湖北能源股票的承诺:承诺方自湖北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 年 已履行完毕,自本次发行定价 5 月 9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9 基准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 三峡集团、长江电力、 2015 年 12 不存在减持湖北能源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2015 日至 2015 年 12 在减持湖北能源股票的情形, 长电创投 月 30 日 年 12 月 30 日)起至本次湖北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月 30 日 且截至本次解除限售前实际未 六个月内承诺不减持湖北能源股票,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减持其本次认购股份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30日。 2.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总数为1,158,699,808股,占目前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17.8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解除限 股份是 持有有限售条 份 售是否 否存在 序号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会影响 质押、 股份总数 占总股 (股) 其承诺 冻结的 (股) 本比例 的履行 情况 中国长江 1 三峡集团 956,022,944 956,022,944 14.69% 否 否 有限公司 陕西煤业 化工集团 2 202,676,864 202,676,864 3.11% 否 否 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1,158,699,808 1,158,699,808 17.81% - -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1,620,383 17.85% 2,920,575 0.04% 高管锁定股 524,775 0.01% 524,775 0.01% 限售股 1,161,095,608 17.84% 2,395,800 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45,829,103 82.15% 6,504,528,911 99.96% 三、股份总数 6,507,449,486 100.00% 6,507,449,486 100.00%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 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三峡集团和陕 煤化集团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控股股东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处置意图 本次解除限售的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暂无计划 在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如计划通过证券交 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证券发行、上市 与流通》(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湖北能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作出的各项相关承诺;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3.湖北能源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4.对湖北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 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限售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 事项的说明; 5.限售股股东出具的《限售股份证券信息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