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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与武穴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穴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
开发”指示精神,围绕加强武穴市能源保障和推动“气化长江”工程
实施,经武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武穴市政府、甲方)与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乙方) 双方友好协商,达
成以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武穴港开展 LNG 集散中心项目合作。湖北能源作为

投资主体在武穴港建设 LNG 接卸码头、加注码头、LNG 储罐及相关配

套设施。接卸存储的 LNG 资源可用于武穴市域民用及工业区供气、化

工原料、城镇点供和车船 LNG 燃料加注等,配套建设的天然气管网将

LNG 储罐与武穴市域城镇天然气管网进行连通,作为湖北能源“气化

长江”项目中部枢纽项目,保障黄冈市、武穴市及周边省市区域天然

气供应安全。项目规划建设一个 LNG 接卸码头、一个 LNG 加注码头和

一个工作船码头,后方布置储罐一期 2×3 万方、二期 2×3 万方,占

用危化品岸线 500 米,用地 200 亩,计划总投资 13 亿元。
    2.双方同意开展武穴市工业园区综合能源配套投资建设项目合作。

湖北能源依据辖区内工业园区能源需求,开展热、冷、气、电等综合

能源配套项目。湖北能源充分发挥在燃机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方面

的优势,为武穴辖区内工业园区提供优质的综合能源供应服务。先期

在田镇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其配套供热管网项目,计

划总投资 37 亿元。

    3.双方同意开展煤炭资源供应项目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武穴市工业园区企业用煤。

    4.湖北能源集团积极支持江陵煤制气联产甲醇、乙二醇等化工产

品产业链利用企业入驻马口工业园区。

    二、合作原则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六个月内将该项

目纳入交通部布点规划方案,十二个月内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正式协

议,逾期未签正式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2.在本框架协议的范围内,武穴市政府不与第三方开展项目合作,

但如果湖北能源不能及时依约定的建设期限推进项目建设,武穴市政

府有权根据项目需要,选择第三方开展合作,本协议终止。

    3.双方同意建立紧密协调联络机制,根据具体进展情况设立相关

工作小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武穴市政府指定交通运输局作为日常

联络单位,湖北能源指定投资发展部为日常联络单位。

    三、双方约定

    1.武穴市政府为湖北能源优先提供相关项目和政策信息,在项目
投资、建设和经营等方面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为湖北能源能享受国家、

省、市及当地与项目有关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提供便利条件;负责协

调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规划和核准计划。

    2.湖北能源依据本协议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自觉接受武穴市政

府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政策信息优势,负责上述项

目的策划、论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并委托专业机

构参与项目论证以及后续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科学合理制定项目

发展规划。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武穴市政府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增加项目储备,推动天

然气业务发展,增强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资产结构的健康

合理配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公司发展规划。

    鉴于该协议为意向协议,截止目前尚未就合作事项制订具体实

施计划和方案,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