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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文振富先生任公司总

经理,聘任李昌彩先生任公司常务总经理,聘任丁琦华先生任公司副

总经理,上述职务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聘任

高管简历请阅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是在

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能力,不是被执行失信

人,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通

报批评,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聘任高管简历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
                       聘任高管简历
    文振富,男,1961 年 7 月出生,学士学历。第十、十一届湖北
省委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历任湖
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湖北省宏泰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文振富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昌彩,男,1965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湖北能
源集团峡口塘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昌彩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0,700 股;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琦华,男,1964 年 4 月出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
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局副局长,中国长
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流域枢纽运行管理中心(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
理中心)副主任。
    丁琦华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