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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二)2020-06-0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银香为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
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
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
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
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
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
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
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
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
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
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
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
会会议 0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
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
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
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
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
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