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陈志祥 董事 工作原因 黄忠初 王志成 董事 工作原因 黄忠初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507,449,48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湖北能源 股票代码 00088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三环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承军(代行) 郑小银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 传真 027-86606109 027-86606109 电话 027-86606100 027-86606100 电子信箱 hbnyzq@hbny.com.cn hbnyzq@hbny.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 炭贸易和金融投资。目前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及恩施风电、随州光伏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 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同时还投资参股长江证券、长源电力、长江财险、三峡财务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但主要盈利结构发生一定变化。水电、火电、新能源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四大 主要利润贡献板块,利润总额占比分别为50.37%、19.47%、14.17%、12.89%。受新冠疫情影响,煤炭板块盈利同比大幅减少, 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天然气业务由于产销量下降,出现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1054.49万千瓦,2020年内新增可控装机67.12万千瓦,其中江坪河水电站新 增装机45万千瓦,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2.12万千瓦;在湖北省境内可控装机容量978.89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 量8272.7万千瓦(含三峡电站2240万千瓦)的11.83%。其中,水电装机459.93万千瓦(含秘鲁查格亚电站45.6万千瓦),湖 北省内水电装机414.33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3756.8万千瓦(含三峡电站容量)的11.03%,2020年末秘鲁国家 电网总装机容量1338.7万千瓦,公司所属查格亚电站装机占比3.41%;火电装机463万千瓦(含新疆楚星电站30万千瓦),湖北 省内火电装机433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3316.4万千瓦的13.06%;风电77.26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 501.91万千瓦的15.39%;光伏发电54.30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697.56万千瓦的7.78%。天然气业务方面, 已在湖北省内建成37座场站,省内长输管线664公里,城市燃气中压管线229公里,覆盖湖北省全省13个省辖市、州中除十堰 市外的12个。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营,为公司煤炭业务转型打下了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7,023,439,111.20 15,810,756,895.30 7.67% 12,288,198,29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7,129,027.08 1,498,535,368.55 63.97% 1,810,962,85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13,896,760.93 1,440,137,013.10 67.62% 1,585,222,920.3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84,304,899.87 3,300,138,854.65 63.15% 2,634,288,960.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3 65.22% 0.2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3 65.22% 0.2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5% 5.60% 3.15% 7.00%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减 总资产 60,166,839,800.44 60,364,977,644.97 -0.33% 48,207,818,237.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868,323,619.29 27,292,094,251.03 5.78% 26,216,149,810.8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697,569,857.98 4,256,926,765.70 4,672,506,590.63 4,396,435,89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3,400,301.62 797,609,275.57 1,234,528,115.57 -28,408,66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69,664,125.21 790,838,859.89 1,166,481,777.06 -13,088,001.2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4,229,736.99 543,711,089.51 2,934,886,245.54 771,477,827.8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89,861 122,704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北省宏泰 国有资本投 1,816,753, 国有法人 27.92% 0 资运营集团 140 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 1,649,828, 力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5.35% 0 593 公司 中国长江三 1,021,097, 峡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15.69% 0 405 公司 国家能源投 231,912,0 资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3.56% 0 60 责任公司 长电资本控 212,328,0 股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3.26% 0 40 公司 陕西煤业化 202,676,8 工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3.11% 0 64 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金 境内非国 149,803,8 融股份有限 2.30% 0 有法人 76 公司 三环集团有 境内非国 80,202,52 质押 60,000,000 1.23% 0 限公司 有法人 4 冻结 20,202,524 香港中央结 47,796,38 境外法人 0.73% 0 算有限公司 6 中央汇金资 47,228,80 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73% 0 0 责任公司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2)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行动的说明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报告期内,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况说明(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00,000,0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1 2021 年 11 月 10 公开发行 16 鄂能 01 112476 89,029.4 3.55% 日 日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 一期)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6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公司“15鄂能01”、“16鄂能01”公司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5鄂能01”及“16鄂能01”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期变动率 资产负债率 41.74% 44.34% -2.6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5.05% 16.96% 8.09% 利息保障倍数 5.15 4.4 17.05% 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电329.5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6.30%。其中,水电发电量132.33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 比增加101.88%,主要是湖北流域来水超常规,且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国内各水电站年发电量均处于历史前列;火电发电 量178.87亿千瓦时(含新疆楚星电站),同比减少0.27%,公司火电发电量减幅低于湖北省平均水平,主要是2019年下半年投 产的鄂州电厂三期工程新增产能带来的影响;新能源发电18.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2%,主要原因是新增装机带来发电 量同比增加近3亿千瓦时,但剔除新增装机发电量,全年发电量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受二、三季度光资源不足影响。 2020年公司所属境内电站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29.2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比增长约50%,占公司所属境内电站上网电量的 43.44%。 2020年,公司天然气销量20.57亿方,比去年同期减少10.80%,主要是疫情期间终端用气量整体下降,公司总销量占全 省消费量份额仍在32%左右。 2020年,公司所属企业完成煤炭销售量584.2万吨,同比减少17.61%,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湖北省电煤消耗量普遍下降 (全省统调火电年电煤消耗4454万吨,同比减少1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12,004,753,552 3,177,875,830. 电力 36.51% 23.45% 68.29% 7.25% .11 65 1,824,565,041. 天然气贸易 -45,846,076.26 4.96% -23.34% -1,127.06% 0.07% 39 2,796,088,664. 煤炭贸易 24,834,243.85 1.60% -14.82% -75.32% -1.10% 1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电力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发电量大幅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增幅小于收入增幅、毛利率提高主要是 变动成本占比较小的水电企业发电量增幅较大。 (2)天然气销售、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主要是本年受疫情影响经销量同比降低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 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重述 2019 年比较期间数据。预计实施 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前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发生重大影响。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以下 简称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排放企业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通过 购入方式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在当年使用的,列入当年主营业务成本;出售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的或 应收的价款,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司碳排放配额一般均在当年使用完毕。2019 年 12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暂 行规定,明确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 照成本进行计量;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采 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碳排放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等方面进行了评估,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 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的通知》(财会〔2019〕22号)(以下简称 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排放企业 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 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投资新设立1家三级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枣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3家三级子公司襄阳茗峰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大悟县明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陆盛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在并表日完成了产权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 并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实际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及财务进行控制,公司取得被收购单位的 实际控制权。 公司本年度注销清算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湖北能 源集团峡口塘水电有限公司,新设立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