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01-01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李锡元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
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
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锡元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
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
    股票代码:000883
    法定代表人:朱承军
    董事会秘书:王军涛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邮政编码:430063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
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锡元先
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锡元,男,1962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二)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
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湖北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
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每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
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
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
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按
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应由股东本人签署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并加
盖公章。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
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收件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邮政编码:4300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
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
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
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
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锡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
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湖北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
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
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锡元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1     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2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3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4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5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
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

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