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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201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2015 年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6,027,184,130.02 元,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黄石筠山风电、荆门象河
风电一期、麻城蔡家寨风电一期、齐岳山双鹿风电、武汉东湖高新区
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大悟三角山风电等十二个项目及偿还三峡财务公
司贷款。目前,除大悟三角山风电项目在核准后,因新出台政策限制
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其余十一个项目均已完成投资或工程建设,相应
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平稳运行。
    为提高 2015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拟将 2015 年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134,645.88 万元(含
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及 2022 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
额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后期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
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5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4 号)核准,本公

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8,699,808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5.23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8,699,808 股,募集资金总额

6,0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

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32,815,869.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27,184,130.0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5]第 2-00124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及偿还三峡财务公司贷款后,全部投资于新建黄石筠山风电场项

目、湖北荆门象河风电场一期项目、湖北麻城蔡家寨风电场一期项目、

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项目、东湖高新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大

悟三角山风电场项目、老河口华岗村光伏电站项目、麻城市阎家河光

伏发电项目、利川安家坝风电场工程项目、通城黄龙山风电场工程项

目、收购利川公司 100%的股权、收购通城公司 100%的股权等十二个

项目。

    二、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累 计 使 用 金 额 合 计 604,184.05 万 元 , 其 中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421,358.56 万元,偿还三峡财务公司贷款 48,252.99 万元,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 134,572.50 万元;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专户余额

       73.38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筹资总    项目累计实   是否   临时补充流
         项目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余额
号                                              额        际使用金额   结项   动资金金额
     新建通城公司湖北
1    通城黄龙山风电场                         62,500.00    39,785.59   是
     工程项目
     新建麻城阎家河地
                        中国银行武汉省直
2    面光伏发电站工程                         80,000.00    54,058.47   是     64,767.00        0.91
     项目               支行营业部(
     新建湖北荆门象河   574268884331)
3    风电场一期工程项                         86,500.00    70,704.34   是
     目
     新建武汉东湖高新
4    区燃机热电联产项                         47,500.00    46,427.31   是
     目
     新建湖北黄石筠山
5    风电场工程项目
                                              70,000.00    59,321.73   是
                        工商银行武汉岳家
     新建湖北麻城蔡家
                        嘴支行(
6    寨风电场一期工程                         42,000.00    37,711.28   是     15,315.00        0.79
     项目               32021136191000197
     新建老河口洪山嘴   75)
7    地面光伏电站工程                         46,000.00    43,813.85   是
     项目
     偿还三峡财务公司
8    贷款
                                              48,252.99    48,252.99   是
                       交通银行武汉徐东
     新建湖北利川齐岳
                       支行(
9    山双鹿风电场工程                         12,000.00     6,967.00   是      5,046.50        0.40
     项目              42186218801880000
                       1921)
                       建设银行武汉梨园
     新建大悟三角山风 支行(
10   电场工程项目
                                              42,000.00       370.61    /     42,000.00       71.18
                       42050186575700000
                       015)
                       农业银行武汉武昌
     新建利川公司湖北
                       支行(
11   利川安家坝风电场                         42,873.00    35,824.37   是      7,444.00        0.10
     工程项目          17030101040013328
                       )
     收购利川公司 100%
12   的股权
                               /              25,824.01    25,824.01   是              /          /
     收购通城公司 100%
13                             /                 550.00       550.00   是              /          /
     的股权
                 合计                        606,000.00   469,611.55    /     134,572.5       73.38
           注: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利川公司、通城公司均为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三峡集团
       以资产和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大悟三角山项目因政策原因已终止。
           3.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一)通城公司湖北通城黄龙山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4年11月14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三峡新能源通城黄龙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

服务〔2014〕337号),同意本项目总投资63,306.57万元(不含送出

系统工程投资)。

    2020年9月30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新能源通

城黄龙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

〔2020〕180号),同意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由37台变更为25台,建

设规模由7.4万千瓦变更为5万千瓦。其他事项仍按照鄂发改审批服务

〔2014〕337号文执行。

    竣工决算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

    实施主体:三峡新能源通城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按最新核准情况完工,完工百分比1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竣工决算审计总投资45,911.81万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1,997.76万元,设备投资24,028.52万元,其他费

用5,262.22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623.30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62,5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

投入39,785.59万元,节余22,714.41万元。通城黄龙山风电场项目节

余资金较多,资金节余主要原因为:1、因项目场址受地址溶洞的影

响,对原设计进行了优化变更,该项目最终建设规模较计划建设规模
调减,相应建设成本降低,总投资概算减少14,382.53万元;2、国内

风电行业技术不断发展,风电设备、材料价格下降,同时公司进行招

标控制价,有效降低了设备成本,较概算节余资金2,278.02万元;3、

少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二)麻城阎家河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5 年 4 月 30 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下发《湖北能源 集 团 麻 城 阎 家 河 100MWp 地面光伏电站备案

通知书》(B201542118144195014),准予阎家河光伏项目备案。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实施主体:麻城阎家河光伏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持股比

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阎家河光伏项目投资总额 67,738.97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9,190.98万元,设备投资 43,515.01万元,

待摊投资 7,504.45万元,其他投资 24.81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 7,503.67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80,000 万元,截止 2022 年 2 月 28 日,

实际投入 54,058.47 万元,节余资金 25,941.53 万元。主要原因为:

1、国内光伏行业技术进步导致光伏设备价格下降,EPC 总承包中标

单位投标报价低于可研设计的价格,该项节省资金 11,083.99 万元;

2、接入系统方案改变导致送出线路长度减少,节省资金 1,755.23 万

元;3、少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三)湖北荆门象河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5 年 2 月 9 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场工程项目核

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48 号),核准象河风电一期项

目。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荆门象河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

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荆门象河风电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

73,636.35万元,其中:建 筑 工 程 投 资 4,408.01万元、设备及

安装工程投资55,225.27万元、待摊投资 5,103.92万元、其他投资

559.50万元以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8,339.61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6,5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

投入70,704.34万元,节余15,795.66万元。资金节余主要原因:1、

该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和结算,且 EPC 合同中标金额

较招标控制价有较大幅度降低,一定程度上节余工程投资。建筑工程、

施工辅助工程、其他费用等实际发生额较概算节余资金9,554.34万元;

2、少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四)武汉东湖高新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本项目于 2011 年 12 月正式取得湖北省发改委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山热电厂燃
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的通知》(鄂发改能源

〔2011〕1691 号)。

   2013 年,《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关山热电厂燃气——蒸汽联合

循环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函》(鄂发改审批〔2013〕

839 号),本项目投资主体由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

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106,694.11万元,其中

完成建筑工程投资26,432.47万元,安装工程投资7,709.12万元,设

备投资62,625.16万元,其他费用99.94万元,进项税9,827.42万元。

     按照非公开发行预案,该项目概算投资为125,962.00万元,拟使

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其他通过自筹解决。截止2022

年 2 月 28 日 , 该 项 目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6,427.31 万 元 , 节 余 资 金

1,072.69万元。

   (五)湖北黄石筠山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5年3月12日,湖北省发改委下达《关于湖北

能源集团 黄石筠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

〔2015〕84号),同意建设黄石筠山风电场工程。

     竣工决算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黄石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完成投资总额61,886.39万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936.07万元,设备投资 47,659.12万元,其他费

用5,291.21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70,0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

投入59,321.73万元,节余10,678.27万元。资金节余主要原因为:1、

因风机微观选址方案较优,及国内风电行业技术不断发展,风电设备、

材料价格下降,项目实际辅助工程、设备及安装、建筑工程等均较概

算时费用下降,资金节余5,367.73万元;2、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

概算降低,借款利息较概算节约2,218.77万元;3、少部分款项尚未

支付。

   (六)湖北麻城蔡家寨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2 年 12 月 28 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麻城蔡家寨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

知》(鄂发改审批[2012]587 号)同意项目建设。

    2014 年 12 月 26 日,项目已经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

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454 号)确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为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项目的新投资主体。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麻城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投资总额 41,166.58万元,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9,304.53万元,设备投23,244.27万元,待摊投资

4,043.36万元,其他投资396.08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4,178.33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2,0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

投入37,711.28万元,节余4,288.72万元。资金节余主要原因:1、项

目经审计的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3,648.90万元,主要是设备及安装工

程投资降低及施工交通工程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未实施;2、少部

分款项尚未支付。

   (七)老河口洪山嘴地面光伏电站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5年4月30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

《湖北能源集团老河口洪山嘴 60MWp地面光伏电站备案通知书》

(B201542068244195006号),准予洪山嘴光伏项目备案。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实施主体:老河口三涧山光伏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持股

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投资总额51,898.33万元,其中:建

筑安装工程投资7,909.56万元,设备投资27,633.42万元,待摊投资
11,094.19万元,其他投资132.74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5,128.41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6,0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

投入43,813.85万元,节余资金2,186.15万元。主要原因:部分款项

尚未支付。

   (八)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3年4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省

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利川双鹿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鄂发改审批[2013]293 号)核准该项目。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5年6月25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

公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实际投资37,102.79万元,其中:建

筑安装工程投资4,206.88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29,186.12万元,

其他费用3,073.70万元,建设期利息636.09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4,008.00万元。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44,764.27万元,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其他通过自筹解决。截止

2022年2月28日,实际投入6,967.00万元,节余资金5,033万元。主要

原因:因实际双鹿风电场未分摊二期升压站投资等原因,实际投资较

概算节余资金。
   (九)大悟三角山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5年7月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省

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大悟三角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

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17号)同意工程建设。

    目前进度:因政策原因,已终止建设该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核准后,因随后地方政府出台的《天

然林保护条例》,该项目建设区域被列入生态红线区,涉及生活水源

地、文化旅游资源、生态保护等政策限制,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使

用370.61万元,节余资金41,629.39万元。

   (十)利川公司湖北利川安家坝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3 年 12 月 27 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新能源利川安家坝风电场工程项目核

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2013]1136 号)同意项目建设。

    竣工决算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

    实施主体:三峡新能源利川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实际投资39,387.75万元,其中:建

筑安装工程投资7,078.12万元,设备投资23,527.71万元,待摊投资

3,586.90万元,其他投资452.64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742.37

万元。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2,873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

投入35,824.37万元,节余资金7,048.63万元。主要原因:1、该项目

在总容量48MW不变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2MW和2

台2.0MW的风机,原计划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机,由此带来的

工程等投资实际成本较计划节余资金3,773.91万元;2、少部分款项

尚未支付。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外部

借款、节约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央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测算,预

计年可节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4,979万元(最终金额将根据实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测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使用永久补流的

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应进行结项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已达到预计的投产

使用状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