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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
控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行使职权,
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我们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
况
     (一)2021 年,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7 项议案。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李锡元            3             3              0

     杨汉明            3             2              0

     李银香            3             2              0



     (二)2021 年,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
现场(或现场结合网络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4 次,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 6 次,审议通过了 59 项议案,我们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   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次数                          自出席会议

 李锡元          10         4                6              0              0                 否

 杨汉明          10         4                6              0              0                 否

 李银香          10         4                6              0              0                 否


           (三)2021 年,公司召开了 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合计审议通过了 44 项议案。我们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          缺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姓 名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席次数          次数

 审计与风险管理         杨汉明        6              1              5              0              0
      委员会            李锡元        6              1              5              0              0
                        李锡元        3              0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银香        3              0              3              0              0
                        李银香        3              0              3              0              0
   提名委员会
                        杨汉明        3              0              3              0              0
   战略委员会           杨汉明        2              0              2              0              0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任职期间我们认真审阅公司
 提交的每个议案和每件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
 务运作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本着勤勉
 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发表独立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年
 度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利润分配、关联存、贷款事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 24 项议案出具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出具独立意见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8.关于关联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九次会议
                       9.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签订襄阳宜城火电项目主机设备采购订单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意见;
                       12.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 2012 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 2021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独立意见;
    第十一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关于《湖北能源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四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
 况,定期审阅公司信息,加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
责人的沟通,及时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对重大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
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主动问询,积极跟踪关注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公众
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
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2021 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公司关联
交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
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审阅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
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锡元 杨汉明 李银香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