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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 年 4 月 26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2 年 5 月 26 日,该事项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股

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7 元/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若按回购金额

上限 10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67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21,413.27 万股;若按回购金额下限 5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4.67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706.64 万股。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

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现场登

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