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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会议同意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1,722,100 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进行披露。
    2、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锡元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将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

务院国资委批复通过的事项进行披露。
    5、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6230.14 万股,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市。

    8、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组

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

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公司 4 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

司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22,100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02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

股本 6,569,750,886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已完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实施,则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

购价格调整为 2.24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尚未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则回购价格为 2.39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

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6,569,750,886 股减少至 6,568,028,786 股。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类别
                             占股份总数   回购注销股                     占股份总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票数量(股)                   数比例(%)
一、有限售
              64,200,557         0.98%    -1,722,100      62,478,457         0.95%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6,505,550,329    99.02%           0         6,505,550,329    99.05%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6,569,750,886       100%     -1,722,100     6,568,028,786       100%
数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

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4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4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2,100 股。公司

依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

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结论性意见: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

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