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6-2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 年 6 月 28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方案,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72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026%。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
股本 6,569,750,886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已完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实施,则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
购价格调整为 2.24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尚未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则回购价格为 2.39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
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 公 司 申请 该部分 股 票 的注 销。注 销 完 成后 ,公司 总 股 本将 由
6,569,750,886 股减少至 6,568,028,786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
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现场登
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