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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函2022-08-2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函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关于 2022 年新能
源项目组件设备采购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该事项进行核查,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湖北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双
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
能源集团监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等拟委托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资招标公司)分批集中采购新能源项目光伏组件设备,
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 159,338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物资招标公司主要业务涉及三峡集团大型
水电工程建设和电力生产设备物资仓储管理、机电设备合同商务代理
及应急采购服务,成品油与火工品特许经营,大水电、海上风电等工
程设备运输、大件吊装、起重运输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大水电钢
材、水泥、粉煤灰、新能源等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等业务。业务范围较
广,具备物资资源统筹、集中采购、质量管控、供应保障能力和较强
的议价能力。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
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认为本次交易可利用物资招标公司大量采购的
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锡元 杨汉明 李银香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