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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3-04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 年 3 月 3 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方案,鉴于公司 3 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且不在

公司任职,1 名激励对象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

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2,20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022%。
   上述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9 元/股,鉴于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每 10 股分配现

金红利 1.50 元(含税),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2.24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 公 司 申请 该部分 股 票 的注 销。注 销 完 成后 ,公司 总 股 本将 由

6,568,972,986 股减少至 6,567,530,786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

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现场登

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137
号能源大厦 3515 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