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2023年4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鉴于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发放周期较长,可再生能源补
贴回款周期与公司应收账款下“应收账款——发电业务”组合存
在明显差异,为更加合理反映应收电费款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
公司补贴电费款实际回收情况,拟对新能源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
方式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按“应收账款---发电业务”组合(包含
新能源补贴电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未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
款项发生信用减值,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
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账款---发电业务”组合调整后如下:
1.“应收账款——发电业务(不含新能源补贴电费)”组合
会计估计不变;
2.“应收账款——发电业务(新能源补贴电费)”组合按资
金占用成本计提坏账准备。综合考虑公司中短期实际融资成本,
结合新能源补贴款账龄,对应收新能源补贴组合账面余额按照报
告期上年末一年期 LPR 下浮 10%进行折现,按照账面价值与折
现后金额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不需要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
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以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
20.18 亿元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使公司报告期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增加计提约 7,209.88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新能源补贴电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
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
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致认为: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发电业务”组合进行调整,
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新能源补贴电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按变更后的会计估
计对新能源补贴款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