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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7-0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之
独立董事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基于工作需要,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马小鹏
先生为副董事长;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夏迎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蒋伟坚先生为
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马小鹏先生、易善兵先生、何仕生先生、周密先
生、方炳虎先生、高胜清先生、陈增宝先生、唐之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易
善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均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举、聘任的人员均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
职条件。我们对新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
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2020 年 7 月 8 日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魏安力(签名)                黄攸立(签名)




         翟胜宝(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