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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鼎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1-0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鼎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国敏                     联系电话:010-85127758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芳                       联系电话:010-8512780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国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对三会文件及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复制;
(3)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内部审计制度、报告、会议等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1
(2)对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中小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         √
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信息披露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2)对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2)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事项、交易金额、
决策程序、表决资料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明细账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3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定期报告;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业绩变动情况相关信息。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根据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承诺,查阅相关文件和公告;
(2)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对公司相关公告、文件等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177.27 万元,与
去年同期相比下滑 49.73%,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
司 2020 年度全年的业绩情况,全年业绩如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将督促发行人按照

                                     4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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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的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方 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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