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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凌: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9-011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
    接到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江之源”)
    通知,获悉新疆江之源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

            新疆江之源与公司股东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
    利”)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新疆江之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利合计持有公
    司88,362,068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11.67%。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 15 日,新疆江之源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18,025,800 股质押给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进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019 年 3
    月 22 日,新疆江之源将上述股份全部办理了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为 18,025,80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0%。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流动
                                                     办理解除质
                                         2019 年 3                国通信托有              资金
新疆江之源        否        18,025,861               押手续之日                30.00%
                                          月 22 日                限责任公司              贷款
                                                         止
                                                                                          担保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60,086,206股,占公司总股本
(756,903,272股)的7.94%;新疆江之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司法冻
结合计41,31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其中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8,02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23,291,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司法冻结合计62,177,888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
(88,362,068股)的70.37%,占公司总股本(756,903,272股)的8.21%。

   三、备查文件

    1、新疆江之源股票质押和解除质押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