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2022-08-23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钾国际
股票代码: 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81 号 610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5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6A9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 1261 弄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
增减
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 1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6
附表................................................................................................................ 19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亚钾国际/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江之源 指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利天壬 指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舜达长壬 指 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
在上市公司层面持股数量的增减)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1、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5643875384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 日
合伙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81 号 610 室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
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
经营范围
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58 号
2、新疆江之源的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舜达长壬实业
1 普通合伙人 30.00 1.00
发展有限公司
2 吴湘宁 有限合伙人 1,200.00 40.00
3 上海和青矿业投资 有限合伙人 900.00 30.00
4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
4 黄炬 有限合伙人 720.00 24.00
5 杨薇 有限合伙人 150.00 5.00
3、新疆江之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黄炬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身份证号码 5101071991********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 1 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58 号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居留权
(二)凯利天壬的基本情况
1、凯利天壬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9422354X0
法定代表人 沈贵治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9 年 9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09 年 9 月 18 日至 2029 年 9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6A9 室
5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代理记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 1261 弄
2、凯利天壬的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洪斌 6,250.00 62.50
2 陈佳莹 1,875.00 18.75
上海睿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 625.00 6.25
合伙)
4 上海长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5.00 6.25
5 广东凯利天壬投资有限公司 625.00 6.25
2020 年 8 月,王洪斌先生因病去世。根据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出具的(2020)
沪徐证字第 4070 号《公证书》等相关材料,王洪斌生前持有的凯利天壬股权由
其女王诚业取得。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诚业取得前述股权的相关事宜及工商
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相关股权仍登记在王洪斌先生名下。
2021 年 11 月,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王诚业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上海市徐
汇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沪 0104 民初 31421 号),并据此冻结
被继承人王洪斌先生名下的凯利天壬 5,000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相关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3、凯利天壬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利天壬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沈贵治、周立新、陈佳
莹,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沈贵治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职务 凯利天壬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6
身份证号码 3304251973********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西泰林路 480 弄 5 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 1261 弄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姓名 周立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职务 凯利天壬董事兼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 3206021968********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388 号 261 幢
通讯地址 上海是长宁区虹桥路 2388 号 261 幢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姓名 陈佳莹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职务 凯利天壬董事
身份证号码 3101041984********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388 弄 2 号 804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 2718 号 7101-7102 室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
控股股东王诚业为凯利天壬的控股股东;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沈贵治担任凯利天壬的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江之源
7
与凯利天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双方实际
持股数量的增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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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控股股东王诚业
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的全部股权转让予黄炬,且沈贵治不再担任舜达
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亦不再担任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导致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此外,新疆江之源与凯利
天壬不存在主动谋求一致行动的意图,亦未达成构成一致行动的任何书面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不再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于 2021 年 12 月出具《关于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就自出
具后未来三十六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
次重组1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自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未来三十六个月内,除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新增股份外,本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
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本次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江之源、凯利天壬等相关方合计持
有的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56%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下同。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控股股东王诚
业为凯利天壬的控股股东;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新疆江之源
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沈贵治担任凯利天壬的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
2022 年 7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的普通合伙人舜达长壬召开
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的全部股权转让予黄炬;同
日,王诚业与黄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 99%的股
权转让予黄炬。2022 年 8 月 4 日,舜达长壬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舜
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2022 年 8 月 18 日,上述
舜达长壬的股权转让及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变更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此外,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亦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
上述事项变更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在《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下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且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不存在主
动谋求一致行动的意图,亦未达成构成一致行动的任何书面安排。因此,新疆江
之源与凯利天壬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再合并计算,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在
上市公司的持股数量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37,984,8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8%。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即:新疆
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 93,829,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9%,凯利天壬持有公
司股份 44,155,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
本次权益变动仅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各方实际
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 93,829,723
10
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58,086,206 股,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
量为 18,025,861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凯利天壬持有上市公司 44,155,164 股股份,
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 23,275,86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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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公告书》,2022 年 7 月 26 日,上市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发行 49,622,819
股股份并完成新股登记。除上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14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
16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亚钾国际投资(广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市
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亚钾国际 股票代码 000893
新疆江之源股权投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技术开发区中亚南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伙) 路 81 号 610 室
名称 人注册地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
管理有限公司 州路 381 号 406A9 室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解除一致行动 有□ 无√
数量变化 人
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权益变动,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
披露前拥有权益
司股份 93,829,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19%;
的股份数量及占
2.上海凯利天 壬资产 管 理有限公司 持有上 市 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已发行
44,155,1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7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0.00%
比例
19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 年 8 月 18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涉及√
资金来源
是□ 否□ 其他√
自 2021 年 12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至本次重
信息披露义务人 组(即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江之源、凯利天壬等相关方合计持有的农钾资源 56%股权,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
减持 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
协议或安排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接触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20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21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