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兴泰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后,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将成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兴泰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