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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担任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2019-01-26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担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河南双汇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委托,作为上市公司吸收合
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暨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文件之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
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该等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本页无正文,为《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担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独
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