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杨东升)2019-03-16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我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经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并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主动了解
相关情况,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我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审
议,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均参加了全
部 10 次董事会议,列席 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
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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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我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拟定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标准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河
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关于上海双汇设立子公司及对上海双汇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
见;
5、2018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上,发表了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河南
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增长奖奖励方
案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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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对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我利用召开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积
极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平时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经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选举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
年,我依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认真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期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治理结构与经
营管理的监督、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
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
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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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平时就通过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自己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动
态,熟悉规范治理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在规范治理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深化了对上市公司如何维护股东利益的认识,加深了对独
立董事职责的理解,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促使自己进一步提高规范治
理的意识,更加勤勉、尽职尽责地工作。
七、其他事项
1、公司 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公司 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3、 公司 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4、 公司 2018 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独立财务顾
问意见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
独立董事: 杨东升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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