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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0-7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 1 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6:00。
    (五)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97 人,代表股份 2,678,946,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2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 2,440,833,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449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238,112,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2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288 人,代表股份 241,502,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0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00《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678,906,979 股,反对 27,889 股,弃权 11,6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1,462,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27,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41,459,290 股,反对 31,489 股,弃权 11,7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1,459,2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31,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士履行了回避表
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满、郭旭。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