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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1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执
行上述《通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上述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决
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的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议案的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的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
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的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的。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2020 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编
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内
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
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了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020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
露等事项的控制严格、充分、规范,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实施,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七、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
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2020
年度,财务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
存在重大缺陷。

     八、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
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进行了核
查,认为:
     1、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的主
要原因是 2020 年突发的新冠疫情,造成港口拥堵,同时国外进口肉供应也受到一
定的影响,公司进口肉类采购量低于预期。
     2、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的差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已就拟开展
的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应
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
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
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
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
授权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上述业务。

    十、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是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和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罗新建:________________             杨东升:________________




   杜海波:________________             刘东晓: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