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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报告期内认真履
职,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
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
告摘要》《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
    2、2020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4、2020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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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0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7、2020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检查的情况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赋予的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听取公司

各项提案和决议。参加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新冠疫情

防控会、食品安全会、安全环保会等专项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三会一层”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审阅了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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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2020 年,监事会提前参与公司的“阜
新牧业、南宁牧业、陕西牧业”等新建项目的前期考察、尽职调查,
参加每月对外投资会;每月检查“总部大厦、西华禽业”等项目施
工质量和进度;并参与项目建成后的工程决算。监事会认为:公司
的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发现对外投资活
动中存在内幕交易等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
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购销业务,以及向关联方收购或出售
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进
行监督、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6、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募集资金存储安
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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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7、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审阅了公

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良好,

能够保障公司年度计划和战略目标,公司稽查中心、审计中心、品

管中心、安全中心等部门按照年度计划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检查、

合规前置、过程监督等,全链条进行风险防控工作,并根据经营和

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的要求,继续忠诚、勤勉、尽责地履行好对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维

护好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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