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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双汇发展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2022-03-2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
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
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
项目中列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
起将按照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
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将因销售产品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在利润表
“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
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
本”项目。

    (四)本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在利润表“营
业成本”项目,同时,为保证数据可比,对2020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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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列
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会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等指标产生影响,对整体
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2、为保证两期数据可比,便于报表使用者阅读、理解财务报表,公司追溯调整了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 2020 年数据              母公司报表 2020 年数据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营业成本   6,111,401    101,552    6,212,953   3,944,860    21,925    3,966,784

 销售费用    266,082    -101,552     164,529     122,980     -21,925   101,055

    注: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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