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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96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
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文件规定,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
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
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自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2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
时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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