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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2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公

司第七届董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等。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三

分类”;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

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