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8 年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
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及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共 6 项议案。
(二)2018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申请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三)2018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
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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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8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六)2018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七)2018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公司
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关于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治理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
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季度、
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检查,并对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核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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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审计意见所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交易公平
公允,价格公允合理,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内幕交易,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情况进行检查,
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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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
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
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18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
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持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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