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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按时出席了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就 2018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召开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熊海根          9                2                 6                 1            0

吴伯荣          10               4                 6                 0            0

谢利锦          10               4                 6                 0            0

 张梅           10               3                 6                 1            0

徐擎天          1                1                 0                 0            0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

 事皆出席会议。

         二、对公司相关会议决议事项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8 年 4 月 27 日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拟更换董事会部分成员的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3、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4、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意见;

    5、关于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意见;

    6、关于丰城二期发电厂脱硫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的意见;

    7、关于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意见;

    8、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意见;

    9、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意见。

(二)2018年5月11日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意见;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意见;
(三)2018年6月25日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意见;

    2、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意见;
(四)2018年7月11日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五)2018年8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2、关于编制《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意见;

   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意见;

   4、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后续安排的意见;

   5、关于拟注销所属分公司的意见;

   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六)2018年8月21日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2、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3、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七)2018年10月22日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意见;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八)2018年11月16日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拟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2、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的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意见

    (九)2018年12月7日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部分成员的意见;
    三、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相关资料及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7 年审计报告,先

后多次交换意见,并就年报审计机构 2017 年审计工作形成了总结报

告,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8年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持有证券投资产品。

    五、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情况

    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1124”
事故发生后,我们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督促公司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并敦促公司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公

司加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际使用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避免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发生。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我们与董事会共

同研究,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

     六、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

作
     (一)本年度,我们按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

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

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二)我们持续关注“1124”事故进展。2018年以来,我们与

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询问丰三项目复工进展情况,督促公司严

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快项目复工取齐支持性文件
办理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复工。

    (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包括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工作。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违

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四)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就相关承诺履行事项多次与公司沟通,督促控

股股东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予以履行,确保

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被损害。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董事会有独立董事4人,不低于董

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规定。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感谢。2019年,

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
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面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 吴伯荣 谢利锦 张梅 徐擎天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