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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3-2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9〕10-11 号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能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赣能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赣能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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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翌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书敏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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