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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关于拟更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9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

分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辞去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的情况

    何国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职务。

    张惠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自

此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上述人员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何国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票。张惠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005 股,离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承诺。何国群先生及张惠良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

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同意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如下:

                                  1
    提名叶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黄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候选人

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2
简历:
    叶荣,男,汉族,197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工
程师,历任江西南昌发电厂职员,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工程部职员、副
经理、经理,投资开发部经理,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开发部副主任、战略
管理部副主任,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昱辰智
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叶荣先生与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除公司控
股股东外)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博,男,汉族,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 年 10 月参加工

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
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业务专员,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江西
省投资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业务主管,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江西省投资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2019 年 7 月至今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改革规划部副总经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大成产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赣州聚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黄
博先生与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除公司控股股东外)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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