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10-2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赣能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规定以及华融证券与赣能股份签订的《承销保荐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具体负责赣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对赣能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慎核查,华融证券就赣能股份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1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32,900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6.5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额 为
2,158,24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总额 8,013,720.00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
6,474,720.00 元,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539,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0,226,280.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765,351 万元 不超过 155,824 万元
2 偿还银行借款 - 60,000 万元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监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91,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
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的议案》,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上述资金额度
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 2019 年 0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人民币 480,000,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赎回上述产品 200,000,000.00 元),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人民币 280,000,000 元,具体如下:
产品类 投资总额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期限 投资期限
型 (万元)
无固定到期日,
共赢保本步 保本浮 2019 年 2 月 28 日
8,000.00 每个工作日可
步高 B 动收益 购买。
中信银行股 进行实时赎回。
份有限公司 共赢利率结
2019 年 7 月 26 日
南昌分行 构 27906 期人 保本浮
20,000.00 至 2019 年 11 月 7 90 天
民币结构性 动收益
日
存款产品
截至 2019 年 0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746,807,272.07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343,469.17 元,累计取
得的产品收益为 48,384,416.42 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155,893.52 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
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09,000.00 元)。
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
情况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7#冷却塔施工现场发生施工平
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2017 年 9 月 15 日,赣能股份发布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下属分公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截至目前,丰城电厂
三期扩建项目仍处于停建状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同时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具体如
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提高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品种。公司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产品购买或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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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所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产品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分配。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分管财务负
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
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的产品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且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包括《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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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
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保证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通过适度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决定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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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
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赣能股份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对于赣能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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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乔绪德 谢金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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