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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9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 15:00—2019 年 11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万波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5 日

   (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发出

(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8,137,80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3.604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8,792,20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9.84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9,345,6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7556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6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42,24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6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       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716,578,     99.782     1,558,8       0.217
 1                                                                                 0          0     是
       部分内容的议案              962          9          42           1

                                                        1,558,8       9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83,400    5.0784                                0          0     /
                                                           42           16

       公司关于更换第八届董事
 2
       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选举叶荣先生为公司第八    717,958,
2.01                                              -          -          -          -          -     是
       届董事会董事                 806

                                 1,463,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                     -          -     /
                                     4

                                             2
       选举黄博先生为第八届董    717,792,
2.02                                            -       -          -        -        -   是
       事会董事                     206

                                 1,296,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          -        -        -   /
                                     4

       公司关于更换第八届监事    717,875,   99.963               0.036
 3                                                   262,300                0        0   是
       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504        5                   5

                                 1,379,94   84.027               15.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62,300                0        0   /
                                     2         9                   21

            上述议案 1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议案 2 以累积投

        票制方式表决,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3 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志军、张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