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 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体现国企担当、履行社 会责任,支持公司及所属单位配合地方政府抗击疫情,同意公司及所属电厂向当地 红十字会及医疗机构捐款总计 200 万元现金用于支持抗击肺炎疫情的事项。本次捐 赠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投资 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对外捐赠的决议。 独立董事:吴伯荣 谢利锦 张梅 徐擎天 2020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