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32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0)赣 01 民
初 195 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用友股份”)有关《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
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纠纷一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基本情况
(一)本案当事人
1、原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万波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
2、被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
3、第三人:江西用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用友”)
法定代表人:陈强兵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 668 号语音服务中心(第 1-8 层)
YY-A01001 室。
(二)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与用友股份签订《江西赣能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书》,2014 年 6 月 20 日签订《江西
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书》,上述《合同书》
及《补充协议书》约定:1、赣能股份向用友股份购买信息化系统软件及配套服
务;2、合同总价款为 490 万元;3、信息系统各主要功能模块分阶段完成并试运
行,信息系统整体应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全部上线正式运行。合同生效后,
用友股份授权江西用友向赣能股份具体履行合同义务。
2014-2016 年,在信息系统开发、调试期间,赣能股份按照合同约定先后向
用友股份支付合同款总计 300 万元,支付金额已达到系统上线试运行后付款进度。
但用友股份却未按合同要求向赣能股份提供相应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及配套服务。
截至目前,其已交付的功能模块已远超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且仍未提供完整功能
模块,涉案信息系统至今仍无法上线正式运行;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违反合同约
定,始终不提供相关软件授权文件,导致赣能股份在使用该信息系统过程中面临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其已提供的功能模块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正常使用。赣能股
份就其违约事宜,曾多次与用友股份进行沟通协商,敦促其补救,但用友股份却
在未经赣能股份同意的情况下频繁更换项目实施人员,且对赣能股份的合理诉求
屡屡推诿,并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撤回了所有项目实施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其
合同义务。
(三)诉讼请求
原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因《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
购项目合同书》与被告产生纠纷,公司向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
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
1、判令解除《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书》;
2、判令被告向原告退回已支付的 300 万元合同款;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未有判决结果。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各下属分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西省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